印象里那是2009年2月的米兰时装周,我和朋友从Giorgio Armani的秀散场准备去打车赶下一场。散场人很多,车难打,所以我们几乎是小跑着,这张照片也是这时被抓拍到的,我们并不知情。直到第二天在Style.com上看到,才知道。当时觉得很开心,毕竟是一种认可。也没想那么多,也想不到这张照片能改变我的人生轨迹。
过了两年我在纽约见过一次Scott,我们仍然不认识,但我跑过去和他握手,说了一声谢谢,我想他应该以为我疯了吧。
这个项目老佛爷拍了世界各地100余人,男女各半。我是国内唯一一个被邀请的男生。当时知道这个消息我很兴奋,Tilda Swinton、张曼玉、周迅……能和那么多偶像级的大明星一起出现在一个项目里,很兴奋。
拍摄当天,我们补拍的21个人很早就到了影棚,没有工作人员陪伴,一会儿看到法国总统夫人在旁边吃沙拉,一会儿黛安娜·克鲁格(德国超模)挎着小篮子进来和所有人打招呼,简直太穿越了,大家流水线集体妆发,直到下午4点,老佛爷才到达,很酷很可爱的一位老人,每个人的拍摄都在几分钟之内,很快。
坦白讲,和时尚相关的事,我都愿意做,设计可以,模特可以,开店可以,录节目可以,我都不拒绝。甚至和时尚无关的事,我也都不抗拒。为什么要抗拒呢?为什么一定要用一个词来归纳自己呢?世界这么多元,我不可以是
韩火火在北京街拍
按照公司安排的行程走。
喜欢的是人品好、善良、不计较。
不喜欢的是自私、消极、挑拨是非。
我的风格很基本,最符合我风格的标配就是机车夹克、9分牛仔裤、素Tee。我走了很多弯路,尝试过很多风格,终于,找到了这种最适合我自己的。
韩火火儿时照片
韩火火练习拳击的过程中稍事休息
Kate Moss,从她身上我知道了基本款的重要,知道了原来简单的东西也可以穿出味道。
不知道,我不关注于别人的评价。我自己过的很好,我很喜欢现在的自己,就够了。不懂你的人,也不必懂。
没有喜欢过“妖男”这个称呼,因为熟悉我的朋友都知道我并不妖。至于大家看到的高跟鞋,我穿过三次,一次是在巴黎拍摄,一次是在快乐大本营录影,一次是在影棚拍摄和一个外国男模合照,由于比他矮太多才穿。这些都是为了节目效果和话题,不是真的我。
我身上有北京人身上很显著的几个特点:1、我不着急,知足常乐,想要的不多。2、我不计较,不怕吃亏,吃亏是福。3、我混不吝,会闷头过自己的日子,但如果把我惹急了,你就惨了。
时尚是我的饭碗。在中国,时尚目前还不是衣食住行,不是必备生活条件。但越来越多的人,特别是年轻人开始在意时尚,因此,时尚一定是朝阳产业。
媒体。
没有,该买的东西都买了,我不追潮流,潮流什么样,我穿的都是那样。
新买了Tod's的Double T Bag,还有很多宽檐帽,还有一个日本品牌的格纹衬衫。
平实。
2012年,想做一本书,于是想到了用我最擅长的街拍造型拍我身边的朋友,告诉老百姓怎么穿的舒适、有范儿。也告诉他们,天天追趋势,不如找到风格。有了风格,管他趋势怎么变,都能穿出自己的味道。私心的角度,一本书,每年一本,用来记录我和身边的朋友,记录我们的成长和变化,想想五年后,十年后,做个大展览,一个人的五年或十年挂在一面墙上,想想都感动。
韩火火和母亲合照
韩火火在巴黎拍摄的照片
我懒,白天和晚上都不喜欢工作,但必须工作,必须工作的时候,不管白天还是晚上,哪由得你喜欢或不喜欢。
Chanel每年的巴黎大秀,都是印象最深刻的。
做自己的品牌,开个网店。其实我对任何事情都不抗拒,如果一个导演让我去演电影,我也OK。
除了本色出演,其他都愿意挑战。演自己那还叫演戏吗?没劲。
不担心,人各有命。并送上祝福。
他最喜欢的书是《最好的时光》,侯孝贤将其拍 成了电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