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钱就能抢到车票?互联网+“黄牛”受质疑

来源:新华网
2017-01-06 10:11:07

加钱就能抢到车票?互联网+“黄牛”受质疑

不同于前几年用刷票软件免费刷票的模式,今年,各大平台对有偿抢票服务趋之若鹜。选好车次和抢票套餐,消费者还可以购买“插队券”提升抢票成功概率,一张回家过年的火车票,竟需多掏低至几十元、高至百余元的服务费。食墨客/视觉中国

进入春运购票高峰, 网友“海角天涯”惊讶地发现,像往年一样掐点抢票已经行不通了,一些免费抢票的互联网平台开始明码标价,他给这些网站算了笔账:“请人做抢票软件几万块,每张票多卖30到50块,卖1000张就回本了。”这让他感到不解:“老百姓代抢票的时候,每张收取5块钱的劳务费都说犯法,现在各大网站都推出代抢票,而且每张收取几十块的劳务费,相关部门不管管?”

和“海角天涯”一样,临近春运,不少网友都感受到了今年购票形势的严峻:“知道春运票难买,但不知今年这么难买!”网民们同时吐槽,第三方抢票软件成了最大的“黄牛”,让普通人“受到了一万点伤害”。

中国铁路客户服务中心12306网站上发布的公告显示,2017年春运从1月13日开始到2月21日结束,网站购票预售期由原来的60天缩短成了30天,窗口售票期由原来的58天缩短成了28天。有报告指出,因受到客运需求增加、节前客流叠加、气象条件复杂等因素影响,2017年春运有可能成为“史上最难抢票年”。

在此背景下,至少58家网站和App推出了有偿抢票服务,且几乎都与保险和抢票套餐“捆绑”。加价说明上声称,选择价格的档次越高,抢到票的几率也就越大。此外,选好车次和抢票套餐,消费者还可以购买“插队券”“提速宝”等提升抢票成功概率。一张车票抢下来,要多掏几十元到上百元的服务费。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体验,在无座的情况下加购套餐,只用10分钟,便成功买到一张北京开往沈阳的高铁票。

对于一些网友来说,“有偿抢票”虽然无奈,但也能接受。网友“wuli天下第一二”甚至认为,要是取缔了各类抢票软件才真正是增加群众困难,“你觉得是多花30块钱不用管就能刷到票亏呢,还是一直不停刷刷刷担惊受怕一整天亏呢?”

中青舆情分析师抽样2000条网民观点显示,超五成网友表示不满,认为加钱抢票性质跟“黄牛”一个样,更有网友担心“是不是不加钱的就永远抢不到票”。可见,在更多的媒体和网友们看来,互联网平台推出的“有偿抢票”,看似是刚需之下的市场现象,实则是披着“马甲”的“黄牛”——“给钱就能插队”、“出价高就先出票”。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联系了一位刷票软件制作者,当问其“如何看待刷票导致购票环境不公平”时,对方表示,“就算停用所有第三方软件,还是有一些人因为网速、电脑配置、手速等因素抢不到票。用我们的软件也有很多买不到票的,每个人的网络环境差异太大,所以公平真的很难。”

“有偿抢票”服务离违法到底有多远?中青舆情分析师注意到,已经有媒体和网友梳理出质疑此举违法的依据,主要有两个:其一,依据铁总价〔2015〕365号文规定,即便有关企业取得铁路客票的代理销售资格,服务费每张客票最高也不得超过5元。其二,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只要具备高价、变相加价倒卖车票的行为,并符合票面价值5000元以上或非法获利2000元以上要求,就构成“倒卖车票情节严重”,将被处以刑事处罚。根据中青舆情分析师观察,大多数“有偿抢票”服务加价大多在20元至60元之间不等。

《新民晚报》发表的评论文章指出,“有偿抢票”的平台化,显然是在扩大技术鸿沟、压缩正常抢票者机会,在破坏相对公平。

某种程度上,利用“技术”刷票的行为与去年中秋期间阿里员工写代码“抢月饼”事件类似。2016年9月12日,阿里巴巴安全部门的几名员工用编写脚本代码方式,在公开秒杀月饼的内部活动“秒到”了133盒月饼,随后被公司劝退。

有人嗤笑说,利用优势抢占资源太正常不过,阿里为几盒月饼开除员工未免太没肚量。但也有人义正言辞道,程序员用技术手段作弊,是对其他人的不公平。

阿里巴巴对此回应:“4位‘安全小二’采用技术手段作弊,对其他员工造成了福利分配的不公正。更重要的是,安全部小二作为平台规则的捍卫者,使用工具作弊触及了诚信红线。”

诚然,无论是车票还是月饼,面对有限的资源,总有人想利用钱权和关系搞特殊,不惜牺牲他人的利益。想要“开挂”的人生无可厚非,却也必须守护这个社会的诚信和公平。但现实却是,不少情况下,这种诚信与公平只能靠网络公司自我净化来保障,不少网民呼吁,相关部门不能再“沉默”。

从加价火车票到近期火热的王菲演唱会天价门票事件,一些互联网平台的压票倒卖行为已经在挑战市场和公众的容忍极限。可以想象,如果任由“黄牛”恶意炒价,下次可能面临崩盘的就不只是一场演唱会那么简单了。

中青舆情分析师认为,线下违规的经销手段屡屡被搬到线上,钻的还是我国互联网监管领域的漏洞。有网民呼吁,面对升级的“黄牛”,有关部门必须加紧制定和完善针对互联网企业的有关的规定,对违规行为依法制止和处罚。既要打击线下“黄牛”,也要打击产业链上的“新黄牛”行为。只有让规则产生约束力,让所谓的“市场行为”得到约束,才能让普通百姓感受到公平。同时,“有偿抢票”服务之所以盛行,是因为确实会带给网友便利,在打击的同时,学习其中的便民举措,优化购票体验,才是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