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学生身份证被盗用 网贷3年“欠款”超10万

作者:秦松 来源:广州日报
2017-03-14 14:17:00

两名女孩的故事:她因为身份证被盗,竟然背上了超十万元的债务。原来是另一名陌生女孩使用了她的身份进行网贷。如今即将毕业,征信记录不良使她十分烦恼。

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秦松

身份证被盗会怎样?“很麻烦!”正在广州念大四的小刘说。2014年5月,她在老家的菜市场被人盗走提包,包中有身份证。半年后,她不断接到各类催款信息,其中不少是网贷平台,甚至有人找到小刘的学校让她还款。直到昨日,还有人电话威胁说要让她毕不了业。为此,小刘报警6次。经过调查,小刘发现,原来有人冒充她开办了银行卡,并进行了网贷。

回家探亲提包被盗

2014年5月,当时小刘还在广州某高校读大一,因为母亲患病,她回到连州老家探亲,没想到提包却被盗了。“去市场买了个菜,结果回来发现车尾箱的包被盗了,里面还有我的身份证,学校的图书证、饭卡,一张羊城通,一张银行卡以及一部手机。”小刘说,由于只有几十元现金,而手机又比较旧了,她便没有报警,而是在第二天重新补办了所有证件。

重新补办之后的半年,一直无事发生,原本以为这件事就这么过去了,没想到2015年2月,噩梦开始了。“那段时间不断接到催款通知单,不仅发到了我家里,还发到了我学校,甚至还有人找到了学校。”小刘说,催款方第一次找到学校是在当年3月份,彼时她不在学校,对方找到了辅导员,甚至找到了她宿舍,“当我接到辅导员电话时,我脚都软了,那个心情,现在还记得;我那天都没敢回学校,第二天就报警了。”

身份证被陌生女子用来网贷

后来,小刘又多次接到催款通知书、催款电话等,她心理压力非常大,在清远连州、连南及广州就读的学校所在地派出所接连报警6次。自己并没有办理贷款,为何会有人找上门催款?

“我统计了接到的催款通知单、电话,还查了征信纪录,发现在超过10家网贷平台有贷款,欠款超过10万元。其中有两家公司的记录已被录入征信。”在催款时,一家催款公司向她提供了当时的资料审核过程:一名女子手持小刘的身份证和图书馆借阅证进行实名认证,其手中的身份证正是当时丢失的那张。小刘发现,该女子的签名字迹与自己明显不符。

另外,小刘还调查发现,有名陌生女子还用她的身份证在连南的农行网点办理了一张银行卡,里面三个月有资金进出记录:从2014年10月持续至2015年1月;再过1个月,她就收到了催款通知书。

让她觉得庆幸的是,征信显示,当时该女子还曾在几家银行办理信用卡,但显示并没有通过。

烦恼:毕业后面临买房 征信不良怎么办

身份证已经丢失将近三年,但小刘仍不断被催款者找上门来。“今天早上就接到一个电话,对方说如果没还款,就让我毕不了业。另外,大学毕业后肯定要买房,现在征信也是个问题。”无奈之下,小刘向媒体求助。

身份证丢失被人冒用,证件主任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要不要“挂失”和登报声明?此前,公安部在回答网友提问时明确表示:公民丢失身份证后,无须再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如果居民身份证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审查部门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丢失证件者不用承担责任。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律师:确认借款无效后可主张名誉权侵权

针对小刘的经历,广东旭瑞律师事务所律师陈伟杰表示,在确认借款无效后,所谓的借款合同将不成立,小刘无须偿还贷款。“如果征信受到影响,还可以请金融机构进行澄清,如果金融机构拒绝,可以向法院进行诉讼。在确认借款无效后,小刘还可以主张名誉权侵权,如果造成经济损失的还能索要经济赔偿。”

另外,发放贷款的网贷平台是否可以追责呢?陈伟杰表示:“如果是由网贷平台直接放款,且存在与对方恶意串通的情况,那么可以进行追责;但如果网贷平台只是中介,那是不需承担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