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3月15日电3月15日是一年一度的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各省市纷纷公布了消费者维权情况。近些年,网络消费和金融消费领域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日益显现。同时,跨国维权沟通桥梁搭建,挽回经济损失超百万元人民币(下同)。
记者沙见龙、李欣济南报道:从淘宝、天猫、京东等网购巨头到微信、微博“熟人经济”,中国网络商品交易正呈“井喷之势”。
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郭际水介绍,目前消费者通过微信购物及涉及微商的投诉明显上升,但由于微商的主体资格、经营地址等信息不详实、无具体联系方式等,此类投诉成为山东省工商部门维权执法的新难点。
目前还没有法律法规直接约束微商,“微购”又属于私下交易的虚拟销售,消费者协会也无法受理。山东大学经济学教授李铁岗建议,开发微信平台的企业应当建立对微信商家的认证、对商品内部监管的机制,营造一个良好的微商环境。
记者李姝徵、陈静上海报道:随着近年来金融消费的火爆,“伪卡盗刷”现象频现。而在不少案件中,法院均认定银行应对此负责。
2016年10月,夏某人在中国,银行卡未离身,却收到银行短信提醒其借记卡在韩国刷卡消费5.1万元,可银行却拒绝赔偿。他便将银行诉至法院,要求对方赔偿5.1万余元及相应利息损失。15日下午,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简称浦东法院)对这起“伪卡盗刷”案件做出一审判决,支持了消费者的诉请。
官方数据显示,金融消费纠纷案件逐渐成沪法院金融类案件“主流”。浦东法院副院长朱丹介绍称,2016年浦东法院共受理金融消费纠纷26607件,较2015年同比增长54.59%,接近2014年的两倍。
上海市消保委秘书长陶爱莲在15日举行的“诚信·共治”——上海市纪念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座谈上表示,面对新产业、新技术、新模式为代表的新消费的兴起,失信失范出现、热点消费诉求剧增和风险防控相对滞后是当下消费领域的三大突出问题。
上海市消保委主任杨定华表示,要切实加强维权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职业化、专业化水平。
记者陈韬彬拉萨报道:西藏目前已建立全区统一的12315投诉举报平台,实现了从自治区到乡镇消费维权联络站点基本全覆盖,投诉举报热线24小时畅通;各地(市)主城区已做到了消费投诉随接随转,第一时间现场处置。即全区统一受理,分级办理。
西藏自治区工商局副局长、区消费者协会常务副会长达娃欧珠介绍,由于地理环境、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西藏农牧民的消费维权意识和能力相对比较薄弱。近年来,西藏工商部门积极开展“红盾护农”专项行动,加强农机、农药、肥料、农膜、种子、兽药、饲料等涉农商品质量监管,严厉打击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保障农牧业生产安全。
记者马芙蓉、宋绍华、张伟湖北襄阳报道:近日湖北襄阳警方捣毁两处生产、销售假冒品牌发动机“地下工厂”,切断涉及中国国内18个省(市、自治区)和境外缅甸、菲律宾、巴基斯坦的销售假冒产品网络,涉案金额2000余万元人民币。
襄阳市襄州区警方15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称,近年来,犯罪嫌疑人先后制造、销售假冒发动机300余台,已查证销往缅甸的达20余台。目前,警方已抓获嫌疑人8名,追缴假冒发动机34台,销往菲律宾、巴基斯坦的台数,还在进一步核查中。
记者乌娅娜二连浩特报道:记者15日从内蒙古自治区二连浩特市工商局获悉,2016年,该局受理蒙古国消费者投诉41件,解决41件,为蒙古国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5.2万元人民币。
2005年3月,二连浩特市消协与蒙古国扎门乌德市消费者协会签订了合作协议,标志着中蒙两国边境地区共同维护消费者权益协作工作机制正式建立。
近年来,二连市工商局在保护国内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同时,积极开展保护蒙古国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二连浩特市消协目前聘请了16名蒙古客商为“消费维权义务联络员”,在蒙古客商中建立起消费维权沟通的桥梁。(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