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有网民发微博称,昆明一名司机在行车中,车辆后牌照位置竟然用一只活生生的兔子遮挡车牌。“车边在走,挂在后面的兔子还边在蹦!这画风你们想象一下!”
此事立即引来广大网民热议,大家在质疑司机涉嫌违法遮挡号牌的同时,更强烈指责这种虐待动物的行为。“应该把这个司机挂在大货车后面让他体会一下。”有网民称。
3月20日下午,昆明交警方面发布消息称,这名司机的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属于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
昆明交警方面表示,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
如何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另外,根据《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七十九条规定,未悬挂或者不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以及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的驾驶机动车处警告或者1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记者 冯蔚 云南信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