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讯和苹果的冲突,体现在双方对于“内购”界定的分歧。
2010年,乔布斯在苹果的一场高层会议上表示,他憎恨Android对于iOS的剽窃,“如果能够毁了Android这个错误,我可以动用我银行里价值400亿美元的苹果资产,甚至不惜动用核武器。”
而迄今为止,苹果对于Google做得最为“残酷”的一次攻击,就是在iPhone 5发售时将原本预装在iOS里的地图应用由Google Maps替换成了苹果自己研发的同类产品。
2012年,苹果和三星就专利争端在全球逾10个国家提起了30多件诉讼,赔偿数字动辄以十亿美元的级别起步,但是与此同时,三星依然作为苹果最大的供应商为iPhone供应着最核心的元器件,二者都没有撕毁协议给对方使绊子的意向。
我要说的是,在一个成熟且理性的自由市场里,基于规则的竞争,不会轻易超出商业伦理的底线,而就事论事的美德,也向来不是稀缺之物。只是,在丛林中练就一身生存本领的物种,似乎很难摆脱“被迫害妄想症”的心理反射,哪怕它过得早已不再是茹毛饮血的生活。
微信对其公众号叫停iOS系统下的赞赏功能这场风波,就在社交网络中相当生动的投映出了不同品种的“洞穴隐喻”,以及各自匹配的价值观。
根据苹果的披露数据,App Store在2016年为第三方开发者分账超过200亿美元,几乎两倍于百度公司的全年营收。据说乔布斯最初并不支持App Store这款产品,他认为苹果没有足够的能力去监管和维护一个开放应用的生态,直到第一代iPhone问世一年之后,苹果才宣布推出适用于iPhone的SDK,并接受第三方应用的测试运行。
App Store的精妙之处在于,它既没有违背乔布斯及其团队试图打造统一集成体验的软件模式,又建立了具有管理弹性的开放制度,任何第三方开发者都可以在遵守规则的条件下,为苹果的用户提供各种各样的应用服务。
截止到2016年,App Store里已经有220万款应用、1300万开发者、1400亿次的历史下载量,甚至在iPhone的全球市场份额不足15%的情况下,App Store贡献了超过54%的移动游戏收入。
的确,苹果的软硬件一体化战略,使其成为一家封闭特性显著的科技企业,但是即便如此也不会有谁否认,App Store是苹果推出的极为成功的开放作品,它真正筑造了秩序和流动并存的软件生态。
而腾讯和苹果的冲突,则体现在双方对于“内购”界定的分歧,根据App Store的营运规则,在应用内兑换虚拟物品及服务的消费行为,均需通过App Store的交易渠道完成,而微信公众号的赞赏功能,则绕开了这项明文规定。
事件原委并不复杂,两家公司亦都坚持了各自的原则:腾讯不愿让苹果的支付工具替代哺育多年的微信支付,而苹果则履行约束权力要求微信解决问题,于是最终微信选择遵守规则,拿掉微信iOS版的赞赏功能。
当结构清晰的仲裁结果被加以2700亿美元市值和7400亿美元市值的摩擦背景之后,事情的走向顿时变得群情汹涌而诡谲荒诞。
有人说,这是外资企业在中国市场上的又一次傲慢行径;
有人说,这是垄断结出的恶果,是自主权丢失之下的受制于人;
有人说,是微信日渐侵入苹果的领地,导致苹果是在设障报复;
还有人说,搞不好有一天,我们也会面临在微信和苹果之间“二选一”的遭遇。
……
事实上,“二选一”这种颇具中国特色的互联网竞争手段,在美国是不太容易想象的。
曾有在华工作的一名美国工程师在Reddit上分享他觉得不可思议的互联网见闻:“作为这个国家最大的移动通讯应用,微信能够禁止这个国家最大的电商平台的链接识别,阻断用户在应用内浏览跳转的能力,而反过来,阿里旗下的产品同样也不会错过干扰腾讯系产品的机会。”
在回帖里,美国网友穷极想象,也难以构思一副符合他们认知图景的画面:出于竞争原因,你无法在Gmail或是WhatsApp里分享亚马逊的链接,出于竞争原因,亚马逊可以要求它的商家停掉在另一家电商平台上开建的网店,出于竞争原因,一款软件可以通过弹窗,鼓励用户卸载另一款软件……
在滥用规则方面,中国的互联网公司早就“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就某种意义而言,这种普遍的不安全感所催生的忧患意识,也许构成了中国互联网行业全球领先的战斗力和执行力,但在价值输出层面,他们取得的分数至今仍然是零。
同时,足以自洽的逻辑在于,倘若微信有权制定并维护它的规则——比如不能用支付宝来赞赏公众号、禁止诱导性的分享内容传播等——那么苹果也理应拥有相同的权力。也就是说,如果你将微信选择遵守规则视为博弈失败甚至是一种值得共情的被羞辱情结,那么你实际上也是在否认微信自身不辞辛劳建立起来的用户生态。
丛林法则认为生存战争没有妥协的余地,而且乐于相信狮子与羚羊的励志故事:狮子如果不追赶并杀死羚羊,它就会被饿死,而羚羊若是跑不过狮子,它就会被吃掉。
尽管你可能永远都不会相信,但是事实上就是有着另一种生存状态:不同的组织之间可以展开协作和交换资源,它们的利益来自创造价值,而不是从其他组织那里掠夺,而规则的制定者和规则的遵从者,也只有角色差别,而无地位差别。当微信作为一款移动应用被提交在App Store里之后,也就意味着它认同了苹果设计的游戏规则,在标准化的分寸之内,它可以从容获得符合自己需要的利益,而不需要作出多少和寄人篱下有关的政治思虑。
当苹果——或许是在未来——作为一个公众号而开设在微信里之后,它也将适时的转变身份,变成规则的遵从者,全盘接受微信划出的活动框架,老老实实的运营涨粉,嫌慢就去找广点通。
无论是哪一种场景,都没有一方卑躬屈膝、一方趾高气昂的画面,依托于经验和情绪的虚构剧情,也委实并不存在。
至于腾讯是否真的有一天能够威胁到苹果,这个概率倒是没有否认的必要,科技公司的疆域从来就不曾静止,来日方长,一切皆有可能。
只是过于急切的想要渲染中美两大巨头的交锋,实在还是早了一些,微信的所作所为,在尺度上都没有超过Facebook的「小动作」:
2012年,Facebook推出App Center(应用中心),比微信「小程序」更早的染指了轻应用分发业务;
2013年,Facebook推出了深度定制的Launcher,并以合作形式进入智能手机生产领域;
2015年,Facebook发布新闻服务Instant Articles,和苹果News争抢媒体机构,并提出更为可观的分成方案;
2016年,苹果开始大幅强化iMessage的功能及体验,直接和Facebook的IM产品发生竞争;
……
到现在为止,Facebook在App Store里上架的各款应用都安然无恙,也没有任何英文科技媒体会做出选题,讨论苹果会不会封杀Facebook、你们究竟是选Facebook还是选苹果。
另一方面,由于的确涉及到支付通道不可被替代的底线原则,微信酝酿多时的付费阅读功能恐怕还将无限期延后,这对那些没有相应包袱的产品——比如喜马拉雅和得到——反而是一个意外的利好。
而依赖微信公众号的内容创作者,也必须考虑如何适应赞赏收入的腰斩,苹果只能监管微信而无权干预用户,公众号的运营者在推送内容的设计里借用其他手段为iOS用户提供付费入口,这个不会违反规则。
总而言之,整件事情的尴尬在于,腾讯和苹果两家巨星公司在沟通过程里并未表现出多少应有的智慧,它们的确没有“做错”事情,然而却在解决问题的结果上不约而同的牺牲掉了用户的需求。这才是最让人失望的地方。
它让我想起契诃夫写过的那个“套中人”的形象:
“他与众不同的是:他只要出门,哪怕天气很好,也总要穿上套鞋,带着雨伞,而且一定穿上暖和的棉大衣。他的伞装在套子里,怀表装在灰色的鹿皮套子里,有时他掏出小折刀削铅笔,那把刀也装在一个小套子里。就是他的脸似乎也装在套子里,因为他总是把脸藏在竖起的衣领里。他戴墨镜,穿绒衣,耳朵里塞着棉花,每当他坐上出租马车,一定吩咐车夫支起车篷。总而言之,这个人永远有一种难以克制的愿望——把自己包在壳里,给自己做一个所谓的套子,使他可以与世隔绝,不受外界的影响。现实生活令他懊丧、害怕,弄得他终日惶惶不安。”(作者为阑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