忏悔人:孙道静
原任职务: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政府副区长
触犯罪名:受贿罪
判决结果:2016年8月30日,海南省海口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0万元。
犯罪事实:2007年至2015年,孙道静在担任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府城镇党委书记、琼山区政府副区长等职务期间,利用其在职务上的便利,为苏某等6人在征地拆迁、违章建房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201万元。
反思自己陷入犯罪旋涡的原因,其中之一就是以权谋私。以前自己权小位卑,办不了啥大事,求我的人也不多,最多就个别好友逢年过节给送点烟和酒,从没遇到过送钱的事。但自从2006年10月,我被任命为海口市琼山区府城镇党委书记,后来还当选琼山区政府副区长后,情况就大不相同了,我手里有了实权,说话也算数了,很多事我一人就能拍板定夺,找我的人自然也就多了起来。
我当上“一把手”4个月后的一天晚上,海口栋梁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黄某为开发府城镇铁桥村的一块土地找我帮忙协调关系,让出纳约我到海口市富源酒店要送我20万元,我再三推托他还执意要给,我只好收下了。事后我向有关方面打了招呼,没过多久事情就办妥了。确切地讲,我还是原来的我,只是随着地位提升、权力变大,讨好我的人逐渐多了起来。现在想来,人家看重的并非我个人,而是我手中能为他人成事的权力。
陷入犯罪旋涡的第二个原因,就是自己的过度自信。我当了“一把手”后,被官场上那些阿谀奉承、不择手段、拜金主义等陋习迷惑。这些不正之风对我产生不小的消极影响。
初次收了20万元贿赂后,我也曾忐忑不安,但时间一久就慢慢淡忘了,反而认为收人钱财替人办事是天经地义之事,而且收钱只有我和行贿者知道,不会出啥大事。在过于自信的心理支配下,琼山区从事房地产开发、房屋拆迁、违章建筑的几个老板为获得我的帮助,曾先后几次给我送过钱,我都心安理得地收下了。到后来自己已不是自信这么简单,而是变得有点肆无忌惮,利令智昏了,一直到案发我共收了贿款201万元。
“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我多次受贿导致最终败露无法避免。被判刑入狱后,我对自己所犯罪行深感惭愧,很后悔自己做过的事情。在接下来的6年牢狱生活中,我将认真反思自己的悲剧人生。我提醒现在手掌重权的领导干部们,一定要以我的沉痛经历为教训,真正领悟“有道之财自平安,不义之财惹祸端”,以我为戒,警醒自重吧!江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