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患不均”是指“均田”而非“均贫富”

来源:光明日报
2017-12-01 14:56:00

“患不均”是孔子思想的重要内容之一。在《论语·季氏》中,孔子说:“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盖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夫如是,故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既来之,则安之。”人们通常将孔子的这一“患不均”论理解为不必担心财物少而担心财物分配不平均,如果人们将财物分配平均,就不会有贫富差异,也就消灭了贫困。也就是说,人们是从社会财富分配的角度来理解孔子的“患不均”论的,它讨论的是贫富差异的问题。笔者以为,这种理解是简单的,片面的,甚至可以说是一种误读。理由如下:

第一,贫富差异并不被孔子等先秦儒家所特别反对。孔子说:“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论语·里仁》)这就是孔子对贫富差异的基本态度。即使在孔子的大同理想中,他也没有提到社会财富的平均分配问题。孔子的这一观念也为后来的儒家所继承,如子思就说:“素富贵,行乎富贵;素贫贱,行乎贫贱。”(《中庸》)孟子说:“非其道,则一箪食不可受于人。如其道,则舜受尧之天下,不以为泰。”(《孟子·滕文公下》)荀子说:“富则施广,贫则用节,可贵可贱也,可富可贫也。”(《荀子·仲尼》)由此可见,“均贫富”并没有成为先秦儒家的基本政治主张。

第二,“均贫富”观念与儒家所倡导的“以礼治国”的政治原则相对立。“均贫富”的理论前提是人与人之间的平等,而“以礼治国”本身是一种等级制度,强调人与人之间的差异。

第三,将“患不均”论解释为“均贫富”在逻辑上讲不通。严格说来,“均无贫”只意味着消灭贫困,使穷人不陷入贫困的境地。而消灭贫困可以通过促进生产、增加社会财富等方法来实现,并不必然要以通过分配富人财产的方式来实现,因而“均无贫”并不必然蕴含着“均贫富”的思想。而且,社会财富的平均分配怎么就能消灭贫穷呢?在社会财富没有增加的情况下,社会财富分配的平均主义不仅不会使贫困消失,反而会导致整个社会的普遍贫困。也就是说,“均贫富”并不能产生“无贫”的效果。并且,在“患不均”论中,孔子不仅提到了“均”,也涉及到“和”与“安”,这三者应该是一个整体,“均贫富”论显然不能将这三者统一起来。因此,孔子所说的“患不均”论不应该被机械地简化为“均贫富”。

那么,“患不均”论到底是什么意思呢?《说文解字》说:“均,平,徧也。从土,从匀。匀亦声。”匀兼表字义。均就是指土地分配均平。《周礼·地官司徒》规定,小司徒职责为“均土地以稽其人民而周知其数”、“经土地而井牧其田野”等;而土均的职责是“掌平土地之政,以均地守,以均地事,以均地贡。”因此,对于将《周礼》尊崇为“六经”之一的儒家来说,“均”就是指依据周礼的规定来分配土地、管理农务。孟子说:“天子之制,地方千里,公侯皆方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凡四等。不能五十里,不达于天子,附于诸侯,曰附庸。……大国地方百里,君十卿禄,卿禄四大夫,大夫倍上士,上士倍中士,中士倍下士,下士与庶人在官者同禄,禄足以代其耕也。……耕者之所获,一夫百亩,百亩之粪。上农夫食九人,上次食八人,中食七人,中次食六人,下食五人。”(《孟子·万章下》)

由此可见,“均”确实是一种以土地为基础的、有等级差异的分配制度,它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一,天子、诸侯、伯、子、男等贵族统治者所拥有土地的数量,这属于社会资源的分配;第二,君、卿、大夫、士和庶人在官者应该获得多少俸禄。这些人从事国家管理的活动,不拥有土地,不从事任何经济活动,其收入来自于政府的财政收入,因而这属于社会财富的再分配。第三,耕者(即民众)所获得的土地数量及其所应供养人口数量,这既属于社会资源的分配,也属于社会财富的分配。当然,“均”也有平均、相等之意,但它针对的是同等级、同阶层而言的,而不是指在全社会成员之间的平均。

那么,孔子“患不均”论中的“均”是何意呢?对于第一和第二方面的内容来说,在孔子的时代,这些分配原则已经被破坏殆尽,并且它们明显与“均无贫”的结论无关。因而孔子的“患不均”论应该是指民众获得相同数量的耕地,即“均田”,这就是“井田制”的核心内容之一,也是孔子、孟子、荀子等先秦儒家所大力倡导的政治主张。

从井田制的角度来理解孔子的“患不均”论,还有如下三个方面的理由:第一,平均地授予民众耕地的观念被后来的儒家所继承。荀子虽然在许多方面反对孟子的主张,但在这方面却是惊人的一致。孟子说:“百亩之田,勿夺其时,数口之家可以无饥矣。”荀子说:“故家五亩宅,百亩田,务其业而勿夺其时,所以富之也。”第二,平均地授予民众耕地充分体现了先秦儒家的民本思想。“以民为本”并不仅仅表现为“民贵君轻”的抽象理念,而且要具体地涉及到经济方面的内容。孔子说:“百姓足,君孰与不足?百姓不足,君孰与足?”(《论语·颜渊》)荀子说:“下贫则上贫,下富则上富。”(《荀子·富国》)孟子更是直接将“制民之产”作为行王道的开端。而他们的这些主张都建立在井田制的“均田”之上。第三,孔子“患不均”论中的“均”、“和”、“安”三个范畴都统一于礼。“均田”本身就是礼的内容,如有子说“礼之用,和为贵”(《论语·学而》),孟子说“无礼义,则上下乱”(《孟子·尽心下》),荀子说“国家无礼则不宁”(《荀子·修身》)。“宁”和“不乱”就是安。在礼制中,为什么“均”就会“无贫”呢?上面已经提到,孟子和荀子认为,在“百亩田”的基础上,“无夺其时”,“务其业”,民众就会“无贫”。此外,孟子还说:“易其田畴,薄其税敛,民可使富也。食之以时,用之以礼,财不可胜用也。”(《孟子·尽心上》)荀子也说:“足国之道,节用裕民而善臧其余。节用以礼,裕民以政”(《荀子·富国》)。简言之,“均田”只是“无贫”的必要条件,只有统治者不因为乱用民力而影响生产,社会财富才会丰富,只有统治者对社会财富“用之以礼”、“节用以礼”,民众才会“无贫”。换言之,只有在儒家的“以礼治国”政治图景中,“均”才会产生“无贫”的效用。

儒家的“以礼治国”能够实现“均无贫”,那它又如何实现“和无寡”呢?一般说来,“贫”指财富的缺乏,而“寡”是指人口少。在中国先秦哲学中,“和”具有生育的功能,史伯说:“和实生物,同则不继。”(《国语·郑语》)子思说:“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中庸》)荀子说:“万物各得其和以生。”(《荀子·天论》)因而先秦儒家以“和”来解决人口问题。礼制中的“和”,就是将不同等级、具有各种差异的个体以“使人载其事而各得其宜”的方式组成一个和谐的统一体。在这种社会状态中,如果实现了“均无贫”,人口的增长就不难,“和无寡”的局面就会实现。如果实现了“均无贫”,“和无寡”,那么“安无倾”也就自然出现了。

综上所述,孔子“患不均”论中的“均”指的是依照礼制“均田”,而不是指“均贫富”;它关注的是社会生产资源的公平分配,而不是社会财富的平均主义分配。特别是,孔子的“患不均”论,试图从社会资源的分配、从财富生产的角度出发来解决社会贫困的问题,可以为我们今天思考同一问题提供一种有益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