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九成消费者认为弹窗广告侵权

近日,广东省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发布《消费者在扫码消费时对广告设置的体验消费调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调查数据显示,89.1%的消费者对于扫码消费过程中的弹窗广告持改善期望,显示对当前广告体验的普遍不满。

逾九成消费者认为弹窗广告侵权

来源: 中国经济网
2023-10-11 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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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广东省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发布《消费者在扫码消费时对广告设置的体验消费调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指出,弹窗广告在扫码消费的情景中普遍存在,超九成消费者认为弹窗广告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对这些广告表示不满意。

  移动支付和扫码消费成为现代消费的重要方式,而广告推送在扫码消费中得到广泛应用。有消费者反映,过于频繁出现的广告导致扫码消费流程变得繁琐,降低效率,广告内容也存在误导。

  据悉,本次调查共收集了1000份有效样本,旨在全面了解消费者在扫码消费过程中对广告设置的感受,包括对广告频率、内容相关性和个性化设置等方面的看法。

  线上消费弹窗广告频繁

  调查结果显示,消费者在不同情景下遇到弹窗广告的比例有所不同。在网购和使用共享充电宝情景下,约有58.5%的消费者遇到过弹窗广告,餐厅消费情景为52.9%,超市/便利店和共享单车消费情景分别为51.8%和50.7%,而在健身房消费情景下仅有22.8%的消费者遇到过。

  这表明在网购和共享充电宝使用等线上消费情景中,弹窗广告更为频繁,因为移动设备使用频率较高,容易受到广告影响。相比之下,在线下消费情景中,弹窗广告的出现较少。

  在扫码消费的过程中,弹窗广告和广告推送问题引发了多种疑虑,影响了消费过程的顺畅体验。64%的消费者反映广告干扰了付款界面,直接影响了支付的流畅进行,导致不满情绪并降低了购物效率。63.4%的消费者认为广告数量过多,严重干扰支付效率,延误购物进程。同时,53.4%的消费者抱怨广告出现过多,影响了选购商品或服务的体验,降低了继续消费的意愿。

  消费者不满广告推送

  关于扫码消费中弹窗广告和广告推送的问题,消费者整体表达出了较高的不满情绪。数据显示,46.2%的消费者对此感到不满,42.6%的消费者感到非常不满。

  数据表明,72.6%的消费者强调提供自定义接收选项的重要性,以便更好地掌握广告接收权,并根据个人兴趣和需求作出选择。这种个性化设置不仅能提升满意度,还有望优化广告推送与用户体验的平衡。66.8%的消费者主张降低广告频率,以减少对消费流程的干扰,确保操作效率和体验品质。63.3%的人提出完全移除弹窗广告,改用不干扰操作的方式传达推广信息。

  调查结果显示,消费者关于改进弹窗广告问题方面提出了多项有益建议。61.6%的消费者认为广告应在关键操作后展示,以避免干扰消费流程。60.1%的消费者强调广告内容的相关性至关重要,特别是提供与购买品类相关的优惠信息。52.5%的消费者强调广告展示时间应短暂,不应影响整体消费流程。22.1%的消费者主张在广告出现前告知。

  消费者认为弹窗广告侵权

  根据调查数据,81.8%的消费者愿意接受商家合作的优惠广告,如免费优惠券或打折信息。61%的消费者表示有时会因广告改变消费计划,10.6%的消费者表示经常会因广告改变消费计划,28.4%的消费者认为广告不会改变原计划。

  调查结果还显示,扫码消费弹窗广告对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产生了显著影响。90.8%的消费者认为这种广告形式侵犯了他们的合法权益。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超过2/3的消费者(76.6%)认为这些广告在消费决策中起到诱导作用,导致他们未经充分考虑便做出购买决策,从而影响了消费的自主性;近七成消费者(68.8%)感受到消费选择权被侵犯,广告干扰使消费者难以按照真实意愿进行消费,与其应有的自主权相冲突;超四成消费者(42.8%)担忧广告存在虚假宣传,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和可信度持怀疑态度;超四成消费者(40.3%)担心个人信息泄露问题。此外,近四成消费者(39.8%)担忧隐私侵犯,以及近四成消费者(37.8%)认为这些广告侵犯了消费知情权,这源于广告推送过程中信息披露不足,影响了消费者做出决策的能力。

  调查数据显示,89.1%的消费者对于扫码消费过程中的弹窗广告持改善期望,显示对当前广告体验的普遍不满。消费者普遍认为付款后展示广告对消费体验影响较小,因为支付完成后购物决策已经完成。相比之下,仅有13.2%的消费者认为扫码前展示广告影响较小。

  根据调查结果,64.6%的消费者选择允许用户选择是否接受广告是一个重要的平衡方式。这意味着商家可以考虑提供设置选项,让用户自主决定是否接收弹窗广告。其次,62.7%的消费者建议提高广告质量,避免干扰付费界面,以更好地平衡广告与消费体验。还有61%的消费者认为减少广告数量是一个有效的平衡方式。

  应尊重消费者选择权与知情权

  针对调查发现的问题,深圳市消委会提出,扫码消费中,广告设置需尊重消费者的选择权与知情权,广告内容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误导或诱导消费。

  依据本次消费调查,消费者反馈希望广告投放商应当在广告的商业化属性和消费者的消费体验之间寻找平衡点,因此需要以服务协议等方式明确告知消费者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的具体形式、内容频次、取消渠道等,科学规划推送频次,不得对普通用户和会员用户进行不合理的差别推送,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或者影响消费者关闭弹窗,广告应在适当的时间展示,内容须与本次消费相关,并且展示方式应简洁,不干扰正常消费流程。

  扫码广告内容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除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变相发布广告的情形外,通过停车扫码、点餐扫码、扫码购物等形式推销商品或者服务,并附加购物链接等购买方式的,广告发布者应当显著标明“广告”。扫码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页面显示内容需与实际宣传内容一致;禁止以“扫码福利”的营销方式诱导消费者,影响消费者消费决策;不得刻意模糊其广告属性,掩盖广告的明示性特征,妨碍消费者对广告的识别。

  随着扫码消费日渐普遍,其带来的矛盾与纠纷也逐渐增多,行业自律越来越重要。扫码消费中良好的消费体验对于经营者吸引、稳定客源起到正面、积极的作用。经营者尊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深耕消费者需求,赢得消费者青睐,才是行业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记者 黄劼)

(黄劼)

【责任编辑:徐子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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