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监管将开展“两试点一示范”

国家医保局日前发出通知,提出开展医保基金监管方式创新试点、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和医保智能监控示范点工作,要求利用两年时间,试点(示范点)地区监管方式创新、信用体系建设、智能监控工作取得显著进展,形成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和标准,推动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取得新突破。

医保监管将开展“两试点一示范”

来源:人民网    2019-06-10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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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10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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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日前发出通知,提出开展医保基金监管方式创新试点、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和医保智能监控示范点工作,要求利用两年时间,试点(示范点)地区监管方式创新、信用体系建设、智能监控工作取得显著进展,形成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和标准,推动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取得新突破。

根据“两试点一示范”工作方案,基金监管方式创新试点将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监管,构建部门联动监管机制;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将建立基金监管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定点医药机构动态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定点医药机构分级管理制度和医保医师、医保药师积分管理制度等;医保智能监控示范点将探索在省级集中模式下统一开展智能监控工作,不断提升监控效能。

(叶龙杰)

【责任编辑:舒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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