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无废城市建设方案剑指“押金制”?

三亚无废城市建设方案剑指“押金制”?

来源: 中国日报网
2019-10-21 1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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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三亚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顺利通过生态环境部会同“无废城市”建设试点部级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组织的专家评审,其《实施方案》中明确提出:要深入推进实施禁塑工作,探索对一次性塑料标准包装物推行押金制度,引导驱动包装废物回收。围绕支撑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海南)建设,三亚市在白色污染和包装物回收上直接剑指“押金回收制”,这也是继《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海南)实施方案》、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公布《海南经济特区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条例(征求意见稿)》之后,海南省再一次针对“押金制”释放强信号,也昭示着被专家呼吁多年的押金制真的要来了,也将和垃圾分类热潮一样启动“强制”模式。

各级政府释放强信号 继垃圾分类之后押金制也要来了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对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19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海南)实施方案》,明确提出推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探索在全岛范围内采取押金制等方式回收一次性塑料标准包装物、铅酸蓄电池、锂电池、农药包装物等。而随后,海南“禁塑令”公开征求意见,率先开始在塑料包装废物上实施押金制,为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实施创造经验。再到《三亚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顺利通过评审并明确指出探索针对一次性塑料标准包装物采取押金制。从中央、到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海南)、再到海南省、“无废城市”三亚,近半年各级政府都多次释放强信号——率先在海南省探索塑料包装物的押金回收制度,强信号也表明押金回收制度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落脚点之一,其落地通道的打开进程已经近在迟尺。

今年五月,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就已经发布《海南经济特区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条例(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五十一条条例共分被为“总则,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替代品,资源化回收利用,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七章内容意见。其中,第四章资源化回收利用中第二十七条就率先在国内提出[生产者责任延伸-押金回收制度]对未纳入禁止名录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饮料包装物和塑料洗护用品包装物等实行押金回收制度;第二十八条则针对[分类收集]倡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系统,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对生活垃圾中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和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分类收集,分类处理。后者针对垃圾分类的具体条例已经随着全国的垃圾分类热潮进入执行阶段,作为46个生活垃圾分类先行先试城市之一的海口也宣布即将在今年年底前将全面推广生活垃圾分类,并建立起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做到“有规可依”。 垃圾分类进入强制时代之后,放在“垃圾分类”前面的“押金回收制度”离落地也就不远了、其对绿色产业的发展将带来无可替代的深远意义。

解决固废处理的“最优选项” 押金回收制度盘活循环再生大产业

目前世界上已有50个国家和地区引入了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品类范围覆盖了饮料瓶、铅酸电池、汽车等。以饮料瓶为例,瑞典、挪威、丹麦、爱沙尼亚、荷兰、立陶宛等国家以及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意大利、西班牙、苏格兰的部分地区已实行饮料标准包装物的押金制度。统计数据显示,在实施押金制体系的国家和地区,塑料饮料瓶能达到平均85%以上的安全回收率,民众平均投票支持率达到79.68%。我国每年生产的饮料瓶数量在2000亿左右,总重量超过500万吨,北京等超大城市中废弃塑料饮料瓶已占包装废弃物总量的40%~50%,加剧了垃圾围城的现象。因而解决以塑料饮料瓶为代表的固废污染迫在眉睫,而被诸多国家认可并通行的押金回收制度无疑也是中国解决固废处理的“最优选项”。

押金制的推行能够整合综合社会成本,将生产企业、销售企业、消费者及回收企业都纳入到产品全生命全周期中,将各方有机整合在一起,通过责任承担盘活回收再生各产业链。生产和销售企业通过收取押金、复用反向物流等方式实现包装物“从出到归”的双向赋能;消费者通过支付押金、到指定地点投还包装物并取回押金等规范行为实现包装物回收的社会化归集,打通了回收链条“最后一公里”路径;回收企业则通过建设智能回收站点、回收处理工厂,实现废旧饮料瓶的安全回收和再生循环。押金制回收制通过对生产企业、销售商、消费者、回收企业等多元主体的约束激励,促进了EPR制度的社会化参与和具体化落实;也开辟出一条绿色生产、安全回收、有酬可获、再生循环为一体的绿色回收体系,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一个“支点”、盘活循环再生大产业。

除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海南)、“无废城市”三亚外,还有多个城市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中明确提到“押金制”。今年3月,中央对垃圾分类做出重要批示,各地垃圾分类提速展开。先后有海南、福建等省份,贵州、合肥、长春、无锡等城市相继在《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办法》里明确鼓励生产者/销售者采用押金返还的方式回收再生资源。各级政府在制度条例设计上的考量也全方位的为押金制的推行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垃圾分类强制时代的到来也让公众的环保意识不断高涨;这都为押金制在中国的快速落地提供了生根的土壤。“一次性塑料标准包装物押金制度”建设是政府、居民、生产企业、销售商、回收企业及消费者多方协作,共同保护环境的一种长效回收机制,也将随着各项环保政策的落实快速地由呼声变为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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